硕士学历:对于硕士学历人才,需在本市重点机构工作,连续缴纳 1 年 2 倍社保基数(22792 元 / 月) 。本市重点机构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总部型企业等,如在上海某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需保证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社保缴纳基数持续维持在 22792 元 / 月及以上,且缴纳时长满 1 年,方可满足人才引进对社保基数的要求 。
若发现缴税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应尽快采取措施 。首先,若为社保代缴导致,需停止代缴行为 。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由其按规定重新为员工缴纳社保,并对之前代缴期间的社保进行妥善处理,如进行社保关系转移、补缴等 。同时,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更正个税申报记录,确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 。例如,某员工之前由第三方代缴社保,发现问题后,实际用工单位应立即为其重新开户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第三方解除代缴协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向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申请将之前代缴期间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本单位,同时修正个税申报信息 。
审批速度
财务与信用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在上海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这是从经济合规性与信用层面,对机构进行严格筛选,避免因机构自身财务或信用问题,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推进 。